行业资质细则
在线商家入驻申请行业资质细则
一、商家申请不同类型店铺资质标准:
店铺类型 店铺定义 店铺资质
旗舰店 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我司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
2.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品牌旗舰店(仅限我司开放平台主动邀请入驻);
3.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所有者开设的品牌旗舰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7.品牌销售授权书(证明/合同)复印件;
8.旗舰店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品牌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企业。
* 若经营出售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若由权利人授权开设旗舰店,需提供排他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若申请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
备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入驻企业公章;
2.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证明)需要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即申请入驻企业拿到的授权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
3.各级品牌授权文件,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专营店 经营我司开放平台同一招商大类下一个及以上品牌商品的店铺。
专营店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营一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2.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3.经营一个及以上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8.品牌销售授权书(证明)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入驻企业公章;
2.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证明)需要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即申请入驻企业拿到的授权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
3.各级品牌授权文件,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专卖店 1、经营一个授权销售品牌商品的专卖店;
2、经营多个授权销售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专卖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7.品牌销售授权书(证明)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入驻企业公章;
2.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证明)需要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即申请入驻企业拿到的授权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
3.各级品牌授权文件,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家申请入驻各类目细则:
类 目 资质要求
电视 影音 冰箱 洗衣机 空调 1.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书;
2.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配件以及其他国家未规定须提供强制认证产品的,提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或合格证。
厨卫 生活电器 净化器 1、需提供所售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
2、以下产品需提供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按摩枕/足浴盆/按摩靠垫/按摩坐垫/按摩棒/颈部按摩器:
铭牌和说明书检查、防触电保护、工作状态下的耐压和泄漏电流、电气强度、功率测试。
注:以上产品检测依据GB4706。
手机 数码 配件 需提供所售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
电脑 办公配件 1、需提供所售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
2、以下产品需提供1年内的质检报告(每个品牌必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 电源适配器: 检测项目必须包括:标签及说明书检查(包含标签擦拭及内容检查)、抗电强度
2) 锂电池: 检测项目必须包括:放电性能、自由跌落、过充电保护、短路测试
3) 移动电源: 检测项目必须包括:标记和说明检查、跌落试验、放电性能
注:电源适配器、移动电源检测依据GB4943,锂电池检测依据GB18287;
住宅家具 家装建材 一、每个品牌必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其中商业/办公家具、住宅家具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木制家具:甲醛释放量检测;
2、金属家具:力学性能检测、安全性检测;
3、床垫、软体家具:安全性检测;
二、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安全认证证书;
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床品家纺 家具日用 床品家纺
一、如经营进口商品,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须提供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以下产品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床上套件:GB18401全套;
2、羽绒被芯:含绒量、充绒量;
3、棉被/蚕丝被芯:成分含量;
注:
1) 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需加检“原料要求”,真皮类鞋服以及配件需加检“材质鉴定”。
家具日用
厨具 水具
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检测报告。若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所有店铺类型。
清洁用具
1、产品涉及化妆品生产许可的须按照美妆个护大类要求提供相关资质。
2、产品涉及卫生巾、护垫、成人护理纸尿用品、湿巾、面巾、餐巾、手帕纸、沐浴露、私处洗液、洗液、消毒液等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书》及相关产品一份检测报告。
3、国产牙膏、餐具/果蔬用洗涤剂产品,每个品牌需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宠物食品
1、接受未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进口品牌,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书复印件。
2、宠物活体不招商。
食品酒水 医疗保健 国产食品
A.商家为生产厂商:
1、商家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商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商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复印件。
4、两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必要的卫生标准项目(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B.商家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商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商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3、两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必要的卫生标准项目(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4、如为委托加工,还须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5、商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商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6、两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必要的卫生标准项目(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进口食品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近两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进口红酒或其他保质期在4年及以上的产品可放宽至近三年)。
3、近两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进口红酒或其他保质期在4年及以上的产品可放宽至近三年)。
4、商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商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复印件。
注:进口食品商家需自行保存每批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和卫生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备核查。
蔬果
A.国产蔬果:
1、近一个批次的《农产品检测报告》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
2、收购合同或授权或进货发票复印件。(自产自销除外)。
B.进口蔬果:
1、近两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2、近两年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鲜活水产品
1、进货合同或授权或进货发票或养殖证明复印件。
2、检验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经营大闸蟹的商家若经营大闸蟹卡券请参照大闸蟹卡券行业资质要求。
保健食品
A、商家为生产厂商
1、商家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或《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根据经营产品范围提供对应证件);
2、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B、商家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1、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生产厂商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或《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根据经营产品范围提供对应证件)。
4、近两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5、品牌商与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医疗器械
1、属于国家3C认证产品的须按品牌提供该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进口医疗器械可免除)。
3、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商家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进口医疗器械可免除);商家为经营者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血压计、电子血压脉搏仪,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6、以下产品需提供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按摩枕/足浴盆/按摩靠垫/按摩坐垫/按摩棒/颈部按摩器:
铭牌和说明书检查、防触电保护、工作状态下的耐压和泄漏电流、电气强度、功率测试
注:以上产品检测依据GB4706。
7、代加工产品,还需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成人用品
须至少提供1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二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产品应为成品,且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母婴玩具 美妆个护 母婴玩具
一、母婴类化妆品的资质同化妆品的资质要求。
二、母婴类食品保健品的资质同食品保健食品的资质要求。
三、母婴用品中用于包装食品的材料或容器,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母婴类服装鞋帽资质同服饰、鞋类箱包的资质要求。
五、母婴类目专营店接受未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进口品牌(母婴食品除外),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六、需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
七、电玩具类、塑料玩具类、金属玩具类、弹射玩具类、娃娃玩具类、童车类须提供产品的3C认证证书。
国产化妆品所需资质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若为委托加工,则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
4、须提供1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如下必要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1)三项重金属:汞、铅、砷。
2)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注:1)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
2)皂类: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进口化妆品所需资质
近2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假发
须提供2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须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检测标准依据GB/T23170。
服饰鞋帽 运动户外 服饰
1、如经营进口商品,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2、需提供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以下产品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男女装/文胸/塑身服/童装/孕妇装/袜子: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
2)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耐唾液色牢度。
3)家居服/保暖内衣: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4)羽绒服装: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含绒量、充绒量、种类鉴定。
5)皮革/皮草类服饰:摩擦色牢度(仅皮革)、皮革撕裂力(仅皮革)、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材质鉴定。
6)针织衫: 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水洗尺寸变化率。
7)手套/领带/领结/帽子/手帕/围巾/丝巾/披肩/布面料/毛线:GB18401全套,以及标识标志。
注:
① 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③ 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皮革类(鞋服、皮带、手套)需加检“材质鉴定”。
④ 种类鉴定,主要指“鹅鸭绒种类鉴定”。
④服饰类目跨鞋类箱包、家纺、母婴童装等类目,需同时提供跨类目产品的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鞋类
以下产品需提供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男女鞋/运动鞋/童鞋:物理机械性能 、材质鉴定(仅限真皮材质)。
2、三岁以下婴幼儿布鞋:异味、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
注:
1)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鞋帮拉出强度、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等(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运动户外
需提供产品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以下产品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男女鞋/运动鞋/童鞋:物理机械性能、材质鉴定(限真皮材质)。
注:
1)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鞋帮拉出强度、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等,具体项目请根据送检鞋类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2)物理机械性能请根据送检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3)皮鞋:按照QB/T 1002-2005执行(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4)拉杆箱:按照QB/T 2155-2010执行。(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5)背提包:按照QB/T 1333-2010执行。(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3、运动户外服装: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注:
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注:
① 有填充物的产品需加检“原料要求”,真皮类鞋服以及配件需加检“材质鉴定”, 儿童皮鞋需加检“异味”,皮革/皮草类箱包需加检甲醛和偶氮染料,拉杆箱软箱、背提包的外观质量需包含材质鉴别。
②物理机械性能请根据送检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箱包奢品 钟表首饰 箱包奢品
一、如经营进口商品,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需提供1年内的质检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及各类产品所必须的检测项),以下产品须根据送检箱包类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
1、拉杆箱:
硬箱:必检项包含物理机械性能;其中物理机械性能必检项包含拉杆抗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箱铝口表面硬度、箱锁、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软箱:必检项包含材质鉴别(仅限真皮材质)和物理机械性能;其中物理机械性能必检项包含拉杆抗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铝口表面硬度、箱(包)锁、五金配件耐腐蚀性、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2、背提包:必检项包含材质鉴别(仅限真皮材质)和物理机械性能;其中物理机械性能中必检项包含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3、票夹:必检项包含材质鉴别(仅限真皮材质)和物理机械性能;其中物理机械性能中必检项包含配件质量、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干)、摩擦色牢度(湿); (具体以检测单位认定适用项目为准)。
注:
1)皮革/皮草类箱包:必须检测甲醛含量、偶氮染料两项。
2)拉杆箱检测依据QB/T 2155-2010标准执行,背提包检测依据QB/T 1333-2010标准执行,票夹检测依据QB/T 1619-2006标准执行。
钟表首饰
眼镜
一、需提供1年内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必检项目)。
二、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眼镜类产品,须提供生厂商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品牌手表/闹钟
国产产品提供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提供报关单。
饰品/流行饰品/银饰品/其他配件
1、银饰品每个品牌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
2、带有施华洛世奇元素的水晶需提供施华洛世奇出具的相关元素使用授权。
3、经营涉及天然水晶的产品每个品牌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珍珠其他贵金属(银饰除外)
每个品牌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汽车整车 保养 配件 汽车用品/配件/改装
销售整车及二手车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体现。
汽车用品/摩托车/配件/骑士装备
销售整车及二手车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体现。
汽车用品/新车/二手车
销售整车及二手车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体现。
备注:
1.经营安全座椅需提供欧洲ECE R44/04或美国标准JPMA/ASTM或中国国内3C认证(国标GB27887-2011);
2.经营电子/导航产品类目,若国家要求必须通过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认证证书;
图书及音像制品 1、经营图书或电子出版物,需提供《图书出版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进口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口图书)或具有进口图书资质单位签订的图书采购合同或订单。
3、经营音像制品,需提供《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